负责党风廉政建设、行风建设工作监督检查,负责党员干部职工的纪律检查工作;受理对本单位的党员、干部违反党纪政纪行为的控告、检举、信访;调查处理本单位人员违反党纪和政纪的案件,并按干部管理权限范围提出处理意见;受理党员、干部不服党组织、本单位作出处分决定的申诉;负责对干部选拔任用、物资采购、项目招投标、大额资金使用等进行监督检查;负责内部审计工作、专项审计工作及内部控制评价及监督等。